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,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,因此,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:
一、 学员进入学校学习,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,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条例。
二、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不迟到、早退,不旷课。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。
三、 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,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,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。对于旷课的学员,学校不予补课,责任自己承担。长期班学员如迟到、早退分别累计达 5 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 3 次者,学校将通知家长,经批评后仍无改正,则责令其重新跟班学习或退学。
四、 确实有事不能来上课的学员,应做到事先请假,经任课教师批准后方可用假,并填写请假条,不超过三次的缺课,给予补课;连续三次以上的缺课,不再给予补课,重新跟班继续学习。
五、 根据课程安排,自觉听课、上机,对于不听课,不上机,不服从教学统一管理的同学,学不会概不负责。
六、 遵守课堂纪律,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,上课时要定位就座,衣着整齐,不得敞胸露怀、穿短裤、背心、拖鞋,不允许穿奇装异服。未经老师、班主任同意,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。
七、 不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调换微机,造成微机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。
八、 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,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向任课教师请示,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电话。
九、 保持教室卫生,禁止乱扔纸屑、果皮和废弃物,禁止随地吐痰,禁止在教室内吸烟、喝酒。
十、 在上课期间,禁止上网聊天、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内容,经教师发现,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和上机资格。
十一、 学员不得私自带其它非本校学员到我校机房听课和上机,如发现则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和上机资格。
十二、 学员在学习期间,禁止谈恋爱。
十三、 学员应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,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。
十四、 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,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。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,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。
十五、 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设计和结业考试,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。
十六、 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,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习。
十七、 学员有权利向学校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,配合学校教研室对教师的考评调查。
十八、 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,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,认真遵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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